授權手冊
下列本程式之授權除係依客戶與 IBM 先前同意之授權條款外,並依下述授權手冊條款授權。若客戶先前就本程式未同意生效任何授
權條款,則本程式適用 國際程式授權合約 (Z125-3301-14)。
程式名稱 (程式編號):
IBM Surveillance Insight for Financial Services 2.1 (5725-
Y79)
IBM Surveillance Insight for Financial Services Non-
Production 2.1 (5725-Y79)
下列標準條款適用於被授權人對本程式之使用。
有限使用權
如國際程式授權合約 ("IPLA") 及本授權手冊所述,IBM 授予被授權人「本程式」之限制使用權利。此授權以被授權人依
權利證明書之指示付款之授權使用層級為限,例如處理器價值單位 ("PVU")、資源價值單元 ("RVU")、價值單位
("VU") 或其他指定使用層級。此外,前述授權,可能被授權人之使用以指定機器為限,或僅限將本程式當作支援程式,或受其他限制拘束。因被
授權人未就「本程式」之一切經濟價值而付款,是以,未支付額外費用者,不得行使其他使用行為。此外,被授權人未獲授權使用「本程
式」提供商用 IT 服務予任何第三人、提供商用主機作業或分時,或對本程式行使再授權、出租或租賃之行為;但被授權人據以取得本程
式使用授權之適用合約另有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是否享有額外權利,依被授權人支付額外費用或依不同或補充條款之規定而定。IBM
保留決定是否授予被授權人前項額外權利之權利。
規格
程式之規格載明於本程式通知函之統稱為「說明與技術資訊」章節中。
禁止之使用
被授權人不得為支援下列高風險活動而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本程式,不論係單獨使用或結合其他服務或產品一併使用,均同:核能設施、
大眾運輸系統、空中交通管制系統、汽車控制系統、武器系統或航空器導航或通訊系統之設計、建構、控制或維護,或其他因程式失效而可
能引起重大傷亡危害之任何活動。
支援程式
被授權人有權安裝及使用以下所載「支援程式」。依本合約,被授權人僅限於為支援被授權人使用「主程式」而安裝及使用前述「支援程
式」。「為支援被授權人使用」之用語,僅包括必要之使用,或與主要程式或其他支援程式之授權使用直接相關之使用。「支援程式」不得用於
任何其他用途。「支援程式」可能檢附授權條款,有檢附者,該等授權條款適用於被授權人對該「支援程式」之使用。有抵觸者,本授權手
冊中之條款較該「支援程式」之條款優先適用。整體而言,被授權人必須取得足以涵蓋被授權人對所有「支援程式」所為安裝與使用之「程
式」授權數,但本授權手冊另有提供不同授權者除外。例如,若前述「程式」係按 PVU(「處理器價值單位」)提供授權,被授權人係將
前揭「主程式」或某一「支援程式」安裝於一部 100 個 PVU 之機器(實體或虛擬),並將另一「支援程式」安裝於第二部
100 個 PVU 之機器,則被授權人必須取得該「程式」之 200 個 PVU 授權。
支援程式:
IBM Financial Crimes Insight with Watson, Private 1.1
非正式作業之限制
若本程式係被指定為非正式作業,則本程式僅限為內部非正式作業活動而部署為被授權人之開發及測試環境之一部分,該等活動包括但不
限於測試、效能調整、錯誤診斷、內部基準評價、建置、確保品質等活動及/或利用已發佈之應用程式設計介面開發供內部使用之本程式附
加或延伸部分。未取得適當之正式作業授權者,被授權人不得將本程式之任何部分用於任何其他用途。
非用於建立必要授權之元件
於判斷被授權人安裝或使用本程式所需之授權數量時,下列程式元件之安裝或使用不予以考量。亦即,被授權人得依授權條款安裝及使用
下列程式元件,但該等元件不用以判斷本程式所需之授權數量。
IBM Financial Crimes Insight with Watson, Private 1.1
獨立授權程式碼
倘規範本授權合約之國家/地區法令認定本段落之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不適用。下列每一個元件被視為「獨立授權程式碼」。依訂於
檢附於本程式之 NON_IBM_LICENSE 檔內適用第三人授權合約條款之規定,授予被授權人 IBM「獨立授權程式碼」。
縱使於本合約或被授權人可能與 IBM 所簽署之任何其他合約有任何條款,但除非以下另有規定者,否則該等第三人授權合約之條款規
範被授權人之所有一切「獨立授權程式碼」之使用行為。
未來之程式更新或修正程式可能包含額外之「獨立授權程式碼」,該等額外「獨立授權程式碼」及相關之授權列於另一份檢附於本程式更
新或修正程式之 NON_IBM_LICENSE 檔內。被授權人承認被授權人業已閱讀並同意內含於
NON_IBM_LICENSE 檔之授權合約。若被授權人不同意該等第三人授權合約之條款,則被授權人不得使用「獨立授權程式碼」。
凡依「國際程式授權合約」("IPLA") 或「國際程式授權合約 - 無保證程式」("ILAN") 取得之程式,且被授權人
為該程式原始被授權人者,若被授權人不同意第三人授權合約,被授權人須依照 IBM 合約內之「退款保證」一節內之條款,且於合約
載明之時限內,退還本程式。
附註:縱使於第三人授權合約、本合約或被授權人可能與 IBM 所簽署之任何其他合約有任何條款:
(a) IBM 提供本「獨立授權程式碼」予被授權人,不附帶任何保證;
(b) 就「獨立授權程式碼」而言,IBM 不提供任何明示及默示之保證與擔保,其中包括且不限於所有權、無侵權行為或干擾之保
證,以及適售性與符合特殊目的之默示保證與擔保;
(c) 凡因「獨立授權程式碼」所致或與其相關之任何主張,IBM 對於被授權人均不負責,亦不予以辯護、賠償或使其免受損害;
且
(d) 凡與「獨立授權程式碼」相關之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殊、懲罰性或衍生之損害,包括且不限於資料滅失、盈餘損失、營利
損失,IBM 概不負責。
縱使有此等排除條款,在德國及奧地利,IBM 對「獨立授權程式碼」之保證與責任,僅由適用於德國與奧地利之 IBM 授權合約
個別條款所拘束。
附註:IBM 得就某些「獨立授權程式碼」提供有限支援,若可取得此等支援,關於此等支援之詳細資料與任何額外條款將於本授權手
冊中明文規定。
下列為「獨立授權程式碼」:
OpenJDK 1.8_171
OpenJDK 1.8_181
bsh 2.0b4
下列計量單位適用於被授權人對本程式之使用。
安裝
稱「安裝」者,係指本程式之授權計量單位。「安裝」係指可於電腦之實體或虛擬磁碟上執行之本程式之已安裝複本。被授權人應為本程
式之每一「安裝」取得一份授權。
L/N: L-PFOR-B4ZGS4
D/N: L-PFOR-B4ZGS4
P/N: L-PFOR-B4ZGS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