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將應用程式提供給平台的使用者,您必須安裝應用程式定義、啟用應用程式,然後將應用程式設為可供使用。
如果平台上未安裝某應用程式的其他版本,則此程序可用來在平台上首次安裝該應用程式。將應用程式的現有版本取代為新版本時,請遵循更新應用程式中的完整程序。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使用不支援多重版本管理的資源,則您在完成該程序後,必須先停用並捨棄應用程式的現有版本,才能安裝新版本。
安裝應用程式定義時,CICSPlex SM 會建立一個 APPLCTN 資源,以代表 CICSPlex 中的應用程式。CICSPlex SM 也會在資料儲存庫中建立應用程式的記錄,該記錄用於應用程式組合的回復程序。
如果目標平台在作用中,則 CICSPlex SM 會使用應用程式組合及應用程式連結中的資訊,以在平台的整個區域中安裝 CICS 組合。每一個 BUNDLE 資源都會動態建立,並提供一個唯一名稱。定義在每一個 CICS 組合內的資源,會在 BUNDLE 資源安裝期間,動態建立在 CICS 區域中。
應用程式與每一個已安裝 CICS 組合之間的關係會儲存在管理組件中。管理組件是指 MGMTPART 記錄,其會在應用程式安裝程序期間,針對每一個 CICS 組合自動建立。其會記錄在其中安裝組合的 CICS 區域,並追蹤 CICS 區域中組合的狀態。
當您在作用中平台上安裝應用程式時,CICSPlex SM 會立即在定義為平台一部分、且在您安裝應用程式定義時執行的所有 CICS 區域中安裝 CICS 組合。如果您在安裝應用程式定義之後,啟動或重新啟動區域,則 CICSPlex SM 也會在平台的 CICS 區域中安裝 CICS 組合。如果在安裝應用程式定義之後新增其他 CICS 區域至平台,CICSPlex SM 也會在這些區域中同時安裝 CICS 組合。
應用程式在一開始安裝時處於已停用狀態。當您啟用應用程式時,CICSPlex SM 會在所有 CICS 區域中啟用針對該應用程式而安裝的 CICS 組合。如果您在啟用應用程式之後,啟動或重新啟動平台中的 CICS 區域,則 CICSPlex SM 會在該區域中安裝處於已啟用狀態的組合。
將應用程式設為可供使用時,CICS 將允許呼叫者透過應用程式進入點(可以是 PROGRAM 資源或 URIMAP 資源)存取該應用程式。呼叫者可以存取最高可用應用程式版本,或使用 EXEC CICS INVOKE APPLICATION 指令來指定任何可用的應用程式版本。在您將某個應用程式設為可供使用後,如果您啟動或重新啟動平台中的 CICS 區域,該應用程式的可用性狀態將不會還原。當您驗證應用程式已在啟動或重新啟動的 CICS 區域中正確安裝並啟用之後,請選取適當的版本,並將其在 CICS 區域中設為可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