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更多 CICS® 區域新增至區域類型,來增加作用中平台的容量。您也可以在多個區域類型之間共用已是平台一部分的 CICS 區域,以修改平台的架構。
開始之前
如果平台已安裝且在 CICSplex 中為作用中,請遵循此程序。如需平台狀態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檢查平台的狀態。如果您已建立平台組合,但尚未安裝,請使用平台編輯器來修改平台組合,以變更平台包含的 CICS 區域。
在您第一次將現有的 CICS 區域新增至平台之前,或新增至平台中的不同區域類型之前,必須先關閉 CICS 區域。若要關閉 CICS 區域,請在「區域」視圖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CICS 區域,然後選取關閉。重新整理「區域」視圖,確認區域的狀態為 INACTIVE。或者,使用 CICSPlex® SM 或 CICS 指令來關閉 CICS 區域。
若要檢查平台中的現行 CICS 區域,請在 CICS Cloud 視景中使用 Cloud Explorer 視圖,檢視作用中平台。展開平台來檢視區域類型。如果您要檢視區域類型中已包含的 CICS 區域,請展開區域類型,然後展開「區域」清單,以檢視 CICS 區域。
關於這項作業
當容量需求及工作量變更時,您可以選擇下列動作來擴大作用中平台,或適當地修改其架構:
- 將 CICSPlex 中現有的 CICS 區域新增至採用的區域類型。平台會採用這個 CICS 區域來增加平台的容量。
- 在建立的區域類型中建立新的 CICS 區域。平台會建立這個 CICS 區域來增加平台的容量。
- 將您先前建立或採用的 CICS 區域新增至平台中的不同區域類型,或另一個平台中的區域類型。CICS 區域有助於減緩其新區域類型的工作量。採用的區域只能新增至採用的區域類型,而建立的區域只能新增至建立的區域類型。CICS 區域可以繼續併入前一個區域類型中作為共用區域,以同時舒緩兩者的工作量。或者,如果前一個區域類型中已不再需要 CICS 區域,您也可以從中移除這個區域。
程序
- 若要將 CICSPlex SM 管理的現有 CICS 區域新增至採用的區域類型,請執行下列動作:
- 在 Cloud Explorer 視圖中,在區域類型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選取新增現有的區域。 CICS Explorer® 會顯示已存在於 CICSplex 中,且可用來併入此區域類型的 CICS 區域。
- 選取您要併入區域類型中的現有 CICS 區域,然後按一下確定。 這個 CICS 區域會新增至區域類型,而其系統定義 (CSYSDEF) 會新增至 CICSPlex SM 中對應的系統群組 (CSYSGRP)。這個 CICS 區域現在變成採用的區域,且成為平台的一部分。
- 若要在建立的區域類型中建立新的 CICS 區域,請先為平台中的 CICS 區域建立定義,然後設定 CICS 區域。 除了設定新的 CICS 區域之外,您也可以使用先前未受 CICSPlex SM 所管理的現有 CICS 區域。
- 若要為平台中的 CICS 區域建立定義,請在區域類型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新增區域定義。在「新增區域」對話框中:
- 指定名稱(最多 8 個字元)給新的 CICS 區域的 CICS 系統定義 (CSYSDEF)。CSYSDEF 名稱在 CICSplex 內必須是唯一的。
- CICS Explorer 會提供 APPLID 給新的 CICS 區域(符合您指定的名稱),這是最佳作法。APPLID 是交互通訊網路中用來識別 CICS 區域的名稱,也就是網路名稱。必要時請變更 APPLID,使其符合您專屬網路的需求。
- 指定 SYSID 給新的 CICS 區域。SYSID(也稱為 SYSIDNT)是 1-4 個字元的名稱,可供其他 CICS 區域據以識別此 CICS 區域。
- 按一下確定。
即會為新的 CICS 區域建立 CICS 系統定義 (CSYSDEF),並新增至 CICSPlex SM 中對應的系統群組 (CSYSGRP)。
- 若要設定新的 CICS 區域,請使用與您所建立的系統定義相符的 APPLID、SYSID 及其他屬性來建立區域。 如需這項作業的指示,請參閱設定 CICS 區域(CICS TS 5.2 版產品說明文件)。
為達到最佳作法,區域類型中的 CICS 區域應該為彼此的複製品。
- 當您已設定新的 CICS 區域時,或如果您正在使用現有的 CICS 區域,請在 CICS 區域上執行步驟,讓 CICSPlex SM 將它視為受管理應用程式系統 (MAS)。 如需這項作業的指示,請參閱設定 CICS 管理的應用程式系統 (MAS)(CICS TS 5.2 版產品說明文件)。
- 若要將先前採用的或建立的 CICS 區域新增至不同的採用或建立區域類型,請執行下列動作:
- 在 Cloud Explorer 視圖中,在區域類型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選取新增現有的區域。 CICS Explorer 會顯示可併入這個區域類型中的 CICS 區域。您可以從這個平台中的不同區域類型,或從另一個平台中的區域類型中,使用 CICS 區域。
- 選取您要併入區域類型中的 CICS 區域,然後按一下確定。 這個 CICS 區域會新增至區域類型,而其系統定義 (CSYSDEF) 會新增至 CICSPlex SM 中對應的系統群組 (CSYSGRP)。
下一步
若要開始在平台中使用新增的 CICS 區域:
- 使用正常方法啟動區域。必要的話,請利用 COLM 交易將 CICS 區域連接至 CICSPlex SM。當您啟動 CICS 區域時,已部署至區域類型的應用程式 CICS 組合,將會安裝在該區域中。
- 重新整理 Cloud Explorer 視圖,確認區域的狀態為 ACTIVE。
- 使用 Cloud Explorer 視圖,驗證適當應用程式的 CICS 組合已安裝在 CICS 區域中,且應用程式的狀態顯示了成功安裝。如果某個應用程式在已屬於區域類型的 CICS 區域中已啟用或可供使用,則該應用程式和已安裝的 CICS 組合在新增的 CICS 區域中應處於 ENABLED 狀態。如果成功安裝,則 CICS 會在該 CICS 區域中啟用應用程式,但不會立即將其設為可供使用。
- 當您已準備讓應用程式在 CICS 區域中可供平台使用者使用時,請在 Cloud Explorer 視圖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應用程式名稱,按一下設為可供使用,然後按一下確定將應用程式設為可供使用。應用程式此時已可供呼叫者透過應用程式進入點加以使用。
如果您已將先前建立或採用的 CICS 區域新增至不同區域類型,則可讓這個區域留在其前一個區域類型中當作共用區域,或遵循從區域類型中移除 CICS 區域中的程序,從前一個區域類型中移除這個區域。
當您嘗試將 CICS 區域新增至另一個區域類型時,如果出現任何錯誤訊息,請遵循診斷平台執行時期錯誤中的程序來解決問題。
如果使用 CICS 區域的應用程式狀態不符預期,請依照診斷應用程式錯誤中的程序解決問題。